賽事沿革
《隊報》委託其編輯部的一位負責人棗雅克德·里斯維克組織了一次由當時的歐洲主要俱樂部的代表參加的會議,以確定歐洲俱樂部間的比賽形式。儘管歐洲足總在維也納執委會會議上重申不與非國家隊參加的比賽進行任何合作,但還是阻止不了各個協會派代表去巴黎。在這次歷史性的會議上,各家俱樂部對賽制達成了協議:比賽由各國聯賽冠軍參加;採用主客場淘汰賽制,如果兩隊積分和淨勝球都相同,則在第三者球場上舉行一場附加賽;冠軍盃的決賽須在歐洲足總事先確定的球場上進行;在本隊球場比賽時,門票收入、廣告費和電視轉播費歸東道主處理。在這次會議上,還設立了一個執行委員會(皇家馬德里主席聖地亞哥·伯納烏任該委員會的第一副主席),委員會負責起草擬定歐洲俱樂部盃賽的要點,並通報了國際足總以求得到理解。
歐洲足總的想法是組織另外一個盃賽,替代《隊報》和歐洲大部分俱樂部所提議舉行的歐洲俱樂部盃賽。這個盃賽的參賽者不是俱樂部,而是城市,目的是為了密切歐洲各城市間的友好聯繫和體育交往。但形勢的發展使國際足總改變了歐洲俱樂部盃賽的看法。他們看到比賽的確還象那麼回事,參加比賽球隊的水準也較高。另一方面,1954年在瑞士舉行的世界盃賽首次進行電視轉播並獲得成功後,使得歐洲電視機構支持歐洲俱樂部冠軍盃可能性增大,而這一點意味著擴大影響並賺錢。歐洲足總開始重新考慮對這項歐洲俱樂部盃賽的態度。他們向盃賽的組織者們提出把組織比賽的權力交給歐洲足總,俱樂部代表隊參加比賽須經所在國家協會批准等。 在所提出的條件被接受後,歐洲足總執委會於1955年5月21日在巴黎召開會議,決定由歐洲足總親自組織這項賽事,並將賽事定名為「歐洲冠軍俱樂部盃」,不再使用原稱「歐洲盃」。